副理事长聘用标准


一、聘用标准

1. 政治与价值认同

拥护论坛章程,认同论坛宗旨、使命与发展方向;

积极传播论坛的国际合作理念,具备高度责任意识与公共服务精神。

2. 战略能力与组织经验

拥有担任企业、机构、协会或政府高级职务的经历;

具备卓越的组织协调、战略规划与跨部门统筹能力;

能在国际事务中有效代表论坛立场,推动合作落地。

3. 专业背景与学术/行业影响力

在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医疗、绿色发展、数字产业等领域具有深厚积累;

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或主导重大产业项目;

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与人脉资源,具备引领性或典范作用。

4. 公共服务与社会责任

热心公益、具备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实践经验;

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智库建设,推动政策传播与经验共享。

 

二、申请资格

1. 申请人类别

个人申请者:须具备副理事长标准所述全部条件,原则上需在近三年内有公开任职、项目领导或政策参与经验;

机构推荐人选:由本论坛成员单位、合作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推荐,须提供正式函件及推荐说明

2. 资格排除情形

申请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,将不具备申请资格:

曾严重违反学术、职业道德或法律规定;

存在重大信用风险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况;

曾对本论坛造成声誉损害或存在利益冲突未妥善处理者。

 

三、申请流程

1. 资料提交

申请者须如实填写《副理事长聘任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材料:

个人或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或营业执照/资质文件)复印件;

个人简历或单位介绍,含核心成果、代表性项目及社会贡献;

获奖证书、媒体报道、专利证书、出版物等佐证材料;

推荐信(如有);

⑤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声明。

2. 初审环节

由秘书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,重点包括:

资料完整性与规范性;

背景真实性与信用状况;

是否存在资格排除因素。

3. 专家评议

秘书处审核通过后,提交至论坛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。评议侧重于:

专业实力与战略价值;

匹配论坛长期发展方向的潜力;

候选人承担治理职责的能力与担当。

4. 理事会决议

专家评议结果提交理事会审议,经表决通过后,正式确认聘任。

5. 公示与备案

对拟聘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内部公示;

公示期无异议后,颁发《副理事长聘任证书》;

建立任职档案并纳入理事会名录。

 

四、任期管理与权益保障

1. 任期设置

任期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可为三五年或其他经批准的年限;

任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可提出续聘申请,经原流程评议后决定是否续聘;

任期内如有重大违规行为,经理事会审议可予以解聘。

2. 权益保障

副理事长享有以下权利与待遇:

享有论坛重大事务的建议权、议决权与荣誉权;

优先参与国际合作、智库课题、对外交流及核心活动;

被授权代表论坛参与多边或双边国际事务;

获得论坛官方媒体推介、成果发布等平台支持;

获得论坛颁发的聘任证书及纪念勋章(任期届满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