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理事长聘用标准
一、聘用标准
1. 政治与价值认同
①拥护论坛章程,认同论坛宗旨、使命与发展方向;
②积极传播论坛的国际合作理念,具备高度责任意识与公共服务精神。
2. 战略能力与组织经验
①拥有担任企业、机构、协会或政府高级职务的经历;
②具备卓越的组织协调、战略规划与跨部门统筹能力;
③能在国际事务中有效代表论坛立场,推动合作落地。
3. 专业背景与学术/行业影响力
①在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医疗、绿色发展、数字产业等领域具有深厚积累;
②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或主导重大产业项目;
③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与人脉资源,具备引领性或典范作用。
4. 公共服务与社会责任
①热心公益、具备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实践经验;
②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智库建设,推动政策传播与经验共享。
二、申请资格
1. 申请人类别
①个人申请者:须具备副理事长标准所述全部条件,原则上需在近三年内有公开任职、项目领导或政策参与经验;
②机构推荐人选:由本论坛成员单位、合作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推荐,须提供正式函件及推荐说明。
2. 资格排除情形
申请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,将不具备申请资格:
①曾严重违反学术、职业道德或法律规定;
②存在重大信用风险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况;
③曾对本论坛造成声誉损害或存在利益冲突未妥善处理者。
三、申请流程
1. 资料提交
申请者须如实填写《副理事长聘任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材料:
①个人或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或营业执照/资质文件)复印件;
②个人简历或单位介绍,含核心成果、代表性项目及社会贡献;
③获奖证书、媒体报道、专利证书、出版物等佐证材料;
④推荐信(如有);
⑤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声明。
2. 初审环节
由秘书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,重点包括:
①资料完整性与规范性;
②背景真实性与信用状况;
③是否存在资格排除因素。
3. 专家评议
秘书处审核通过后,提交至论坛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。评议侧重于:
①专业实力与战略价值;
②匹配论坛长期发展方向的潜力;
③候选人承担治理职责的能力与担当。
4. 理事会决议
专家评议结果提交理事会审议,经表决通过后,正式确认聘任。
5. 公示与备案
①对拟聘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内部公示;
②公示期无异议后,颁发《副理事长聘任证书》;
③建立任职档案并纳入理事会名录。
四、任期管理与权益保障
1. 任期设置
①任期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可为三至五年或其他经批准的年限;
②任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可提出续聘申请,经原流程评议后决定是否续聘;
③任期内如有重大违规行为,经理事会审议可予以解聘。
2. 权益保障
副理事长享有以下权利与待遇:
①享有论坛重大事务的建议权、议决权与荣誉权;
②优先参与国际合作、智库课题、对外交流及核心活动;
③被授权代表论坛参与多边或双边国际事务;
④获得论坛官方媒体推介、成果发布等平台支持;
⑤获得论坛颁发的聘任证书及纪念勋章(任期届满者)。